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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2024-04-30  |   1425   |       


项目概况

兴安盟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现向社会发出招标公告请各有经营资质企业报名参会。


一、基本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盟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16.2万元

项目地点及面积: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66号(新址)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兴安北大路(二院部)建筑面积32971平方米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相应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

5.需要有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技术服务;

8.注册时间:企业成立不少于3年;

9.类似项目经验:近三年内独立完成综合医院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工作,或者民用一类高层建筑维保工作;

10.资质等级:消防维保单位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

11.人员要求:

1)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

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维保方向)不少于6人;

3)企业为员工应在服务所在地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

12.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3.注册地不在乌兰浩特市或前旗的,要求在乌兰浩特市或前旗有办公地址及常驻人员(常驻人员应符合第11项人员要求),针对突发事件,具备2小时进场的能力,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现场3次及以上解除合同。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依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17,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GB51427-2021,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498-2009,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50219-2014,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干粉灭火装置技术规程CECS322-2012,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书》。

2. 维保方式

按国家相关规范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规范要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包含月度、季度、半年及年度维护保养。乙方包含每月至少1次到场进行正常维护保养与消缺。

3. 消防设施维保流程

签订维保合同后进场进行消防设施整体排查→对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计划→根据计划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执业维保→维保后填写维保原始记录并由甲方签字确认→制作维保报告→上传社会消防服务系统→维保报告送达甲方。

4. 消防设施维修流程

接到维修任务2小时内派人员到达现场→现场进行设施排查维修→如需更换设备我方进行报价(如合同范围内我方负责提供配件直接进行更换)→设备购买后进行更换维修→维修完成后由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我方出具维修确认单由甲方签字确认。

5. 日常维护保养器具配备表 (乙方提供)

日常维护保养器具配备表

6.维护人员安排表
维护人员安排表

7.维保服务人员工作职责


㈠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致使一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㈡根据国标要求每季度或半年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㈢每年委派专业的消防维保队伍进行整体的消防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㈣协助业主完成对所有探测器的清洗工作。

㈤协助同消防部门的业务,确保不因消防问题而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

8. 技术咨询

维保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免费配合甲方进行消防培训与消防演练,以及提供相关消防咨询。

9. 维保计划

维保计划表

10.招标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四、报名材料要求

1.目录清晰。

2.报名企业的企业资质。

3.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简介、项目服务简介、企业征信证明、企业业绩(中标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响应招标要求、产品参数对照表、投标项目方案、报价单、产品数据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且密封,一正三副,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联系方式。

五、违规责任

如发生串标行为,串标公司三年内禁止再参加我院任何招投标项目。串标法律依据与责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六、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七、报名地点

兴安盟人民医院门诊楼344办公室

联系人:赵伟 电话:15048255533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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