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15名(均为女性,其中:蒙汉兼通5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护理专业,品学兼优;
(二)国家统招院校全日制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两证俱全(毕业证和执业护士证或执业护士考试合格成绩单);
(三)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
(五)研究生学历优先;
(六)兴安盟户籍优先;
(七)身高女1.58—1.70米。
四、招聘形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首先进行笔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兴安盟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门诊6楼627室)。
2.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