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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民医院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合同正式签约,全面升级员工福利保障体系
2024-12-03  |   181   |       

    2024年12月2日,兴安盟人民医院隆重举行了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合同的签约仪式,这标志着医院在保障员工长期福祉方面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此次签约不仅彰显了医院对职工长远福祉的深切关怀,更为全体医务工作者提供了一份稳固而长远的养老保障,进一步巩固了医院作为负责任社会实体的良好形象,对吸引人才、增强团队凝聚力具有重大意义。

    兴安盟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吴喜,常务副院长艾英风,纪委书记吕利英,副院长蒋卉,总会计师王丽霞,副院长周智勇,以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企业年金部负责人白雪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副总经理陈默、团险部经理李婷出席签约仪式,医院各岗位职工代表参加签约仪式,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性的重要时刻。纪委书记吕利英主持签约仪式。

在党委书记吴喜热情洋溢的开场致辞中,签约仪式正式拉开帷幕。吴喜表示,医务工作者是医院最宝贵的资源,他们的幸福与健康是医院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石。兴安盟人民医院始终致力于员工的全面发展与长期福祉,力求实现工作业绩与晚年保障的双重提升。经过不懈努力,医院终于成功推动了企业年金工作的实施,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忠诚度,激发其工作热情与创造力,为医院的蓬勃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企业年金部负责人白雪峰表示,他对兴安盟人民医院选择中国人寿作为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医院成为自治区首家实施企业年金的公立医院表示热烈祝贺。此举开创了公立医院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的先河。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中国人寿将不负所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兴安盟人民医院的企业年金计划提供全面、高效、专业的服务,确保每位员工的权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

    在热烈的掌声中,吴喜书记代表医院与年金受托管理机构代表郑重签署了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合同。这一瞬间,不仅凝聚了医院对职工深沉的关爱之情,也标志着兴安盟人民医院企业年金计划正式启航,为员工的未来生活筑起了一道坚实的保障防线。

签约仪式后,与会领导及代表共同合影留念,定格下了这一难忘的历史瞬间。

兴安盟人民医院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合同的签订,不仅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更体现了医院对职工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深切关注,为员工提供更多元化、更长期的保障措施。作为兴安盟唯一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及自治区首家实施企业年金的公立医院,兴安盟人民医院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医院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员工的未来生活描绘了更加美好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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