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订本制度。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一岗双责的原则。领导干部在其任职岗位上,肩负着抓好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双重责任。
(二)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领导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完成情况要承担主要责任。
三、责任范围。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正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的责任,对班子及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责任内容:
(一)领导班子责任内容:
1、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督促落实;
3、履行监督职责,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自律教育;
5、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保证本部门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领导干部的责任内容:
1、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安排,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
2、领导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案件查处工作;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5、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管理制度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等,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