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由兴安盟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一)笔试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7月19日9:00至2025年7月23日8:00,登录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打印准考证(账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2.笔试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8:00-10:00,考生需于7:30之前到达考场,7:30后,考生禁止入场,迟到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黑色字迹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到达考场。
3.笔试地点: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弘毅楼(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札萨克图中街西侧红城北路北侧)。
4.笔试形式:笔试试题分专业测试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成绩结果查询:登录成绩查询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查询成绩结果,笔试成绩只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受理复核成绩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成绩申请。
6.笔试合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兴安盟人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笔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等网站同时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24日8:00至12:00,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复审资格。递补时间:2025年7月24日14: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弘毅楼三楼(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札萨克图中街西侧红城北路北侧)。
3.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考试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考生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5.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审核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心理测试。
(三)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8:00-8:30。考生需于7:30之前到达考场,7:30后,考生禁止入场,迟到考生视为放弃心理测试资格。
2.心理测试地点: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弘毅楼(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札萨克图中街西侧红城北路北侧)
3.心理测试形式:移动设备在线答题的形式。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30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弘毅楼(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札萨克图中街西侧红城北路北侧)。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分钟。
4.面试成绩:每组评委的赋分,去掉面试总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面试注意事项:(1)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报告自己的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露自己的姓名及其他任何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成绩。(2)面试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3)未参加心理测试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有考生考试总成绩查询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体检和考察环节,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个人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四、工作纪律
(一)考生需在考试当天7:30以前持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到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弘毅楼报到,完成身份核验、证件检查等入场检录流程。当天7:30后,考生禁止入场,迟到考生视为放弃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进入考点后,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外出、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评委或工作人员,不得扰乱考场纪律,不得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考试完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招录秩序。对于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进行信访,蓄意捏造、传播谣言的机构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一经查实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究相关考生责任,五年内禁止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考试期间,评委、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要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凡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七)考场对通信信号进行屏蔽。
(八)请考生关注兴安盟人民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的公告,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提前安排好时间。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2025年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组织人事科 0482-8282070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0482-8282332
兴安盟人民医院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