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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兴安盟科学技术专家的通知
2015-02-02  |   4632   |       

各科室:

根据兴科发〔201341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发挥专家的战略咨询及决策参谋作用,不断完善我盟科学技术专家管理系统,积极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我盟将对现有的专家库资源进行整合及信息更新。我院将推荐部分专家进入兴安盟科学技术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的在本专业任职五年以上,硕士学位的在本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

3)必须现仍在科研或教学、临床一线直接从事具体工作。

4)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或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较强的综合判断能力。

二、申报材料与推荐程序

《兴安盟科学技术专家推荐表》纸质的一式两份,电子版的专家推荐表和二寸近期白底正面彩照传入邮箱(980232574@qq.com)。

2013年815日上午10点钟前将专家推荐表报到医院科教科。

联系人:丁晓霞    联系电话:8413672内线:86820 

手机号:13451391911

附:《兴安盟科学技术专家推荐表》(请点击下载)

 

2013年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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