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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遴选采购公告
2026-08-05  |   2257   |       

兴安盟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医用耗材遴选

(详细目录见附表)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本次遴选报名供应商必须是经审查合格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区域配送权限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3、报名产品必须在自治区医用耗材招采系统挂网目录内,且有耗材分类代码(国家码);如耗材不需要挂网,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及获取采购要求的方式

名时间: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5日。

报名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采购部。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包括如下文件构成的报名资料

· 报名文件(所有文件均需在有效期限内,资料按以下顺序胶装一套,无法提供提供情况说明):

· 1.报名产品目录(序号和附件目录内序号一致)

·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供应商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经销授权

· 5.遴选结果执行期内无重大变故不得更换授权供应商声明(厂家、供应商共同盖章)

· 6.产品阳采平台挂网证明,配送商阳采平台挂网证明,与所报产品及生产企业建立有效配送关系证明

· 7.厂家授权书(遴选之日起授权至少一年)

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报名人公章,审核不通过不可报名。

四、遴选文件(所有文件均需在有效期限内,资料按以下顺序胶装一套,以下材料无法提供需提供情况说明):

· 1.报名产品目录(序号和附件目录内序号一致)

·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供应商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经销授权

· 5.遴选结果执行期内无重大变故不得更换授权供应商声明(厂家、供应商共同盖章)

· 6.产品阳采平台挂网证明,配送商阳采平台挂网证明,与所报产品及生产企业建立有效配送关系证明

· 7.厂家授权书(授权至少一年)

· 8.相关生产厂家资质、产品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耗材分类代码(国家码)、自治区医用耗材招采系统挂网证明、在医保目录内证明、可单独收费证明

· 9.产品报价表(不得高于当前在供价格)及价格证明(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成交价或陕西,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等省份产品挂网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报价表格式及填写要求见附件

· 10.报名产品样品需与供货产品实物保持一致,即样品型号、规格、注册证、包装、材质,严禁提供特制样品、改良样品。

五、供应商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517:00;

递交遴选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会议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采购部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系 人:兴安盟人民医院采购部

联系电话:13948939544

报价表

医用耗材遴选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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