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综合管理工作制度
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科室制度
1.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各种医疗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行政查房制度
1.医院行政查房由院长主持,院办负责召集,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研、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行政查房至少每周一次,查房时间一般为周二下午,遇特殊情况,由院办另行安排。
3.参加查房的人员要认真做好行政查房记录,对存在的问题,相关科室必须及时整改,院办及时做好通报工作;对行政查房决定的事项,相关职能科室要督办、落实。
三、总值班制度
1.总值班由院领导带班,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签收急件,承办不可拖延的紧急事宜等。
2.总值班负责协调全院各部门、科室在值班时间内的工作,值班过程中如遇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带班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院领导意见处理。
3.总值班负责检查非办公时间各岗位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工作情况,督促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4.总值班负责非办公时间内的重大抢救、应急工作等多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5.总值班有权根据需要,组织人员、调动医疗设备、机动车辆和其他资源,解决发生的问题。有权为抢救病人签字做检查。
6.总值班不得擅离岗位,如下科室处理事务,应携带医院配备的手机。
7.总值班值班时间为:夜班17:00至次日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设日间总值班,日间总值班时间为8:00—14:00,14:00—20:00;夜班:20:00—次日8:00。
8.值班人员因有事需调整值班时间,须提前自行协商解决并告知院办。
9.总值班交接程序
(1)总值班值班时间内履行总值班职责,必须写好值班记录。
(2)总值班与下一班交接前,要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医院会议制度
1.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参加,必要时通知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和人员列席。每二周一次,或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传达上级指示,总结和安排工作。研究讨论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问题。
2.党政联席会:由院长主持,院党政领导参加,每季度一次,或根据情况随时召开,讨论、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3.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科室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4.月度例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传达上级指示、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决定;通报医院本月大事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小结上月工作,布置下个月工作;结合医院近期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专题讲评。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医院指示,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研究和安排工作。
6.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工作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五、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或者报告:
1.当发生严重危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的事件时。
2.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
3.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
4.将要实施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而患者的亲属不在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
6.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敏感人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
7.购买贵重医疗器械或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8.需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9.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0.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收来院进修人员等。
11.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时。
六、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公示的信息应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
3.要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格表等公示方式。
4.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公示,要做到及时更新。
七、院务公开制度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
院务公开要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3.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等。
4.向职工公开涉及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运营管理、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每年年初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落实院务公开中对职工公开的内容,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权利,鼓励职工参与医院管理,发放征求意见表,提出建议和意见。
八、医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当好院长的参谋助手,作好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院领导了解掌握全院业务、行政、后勤工作情况,收集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及时上传下达。
2.根据院长指示及院长办公会议的决议,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综合性工作计划、报告、规划、制作各种文件及医院日常行政事项的通知安排。
3.负责组织安排院长办公会议、全院性行政会议及院长召开的其它专门会议,作好记录,整理纪要,发出决议、通知,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严守医院机密。
4.负责协调全院各部门、各科室综合性工作,带头执行好院长办公会的各种决议、决定。管理院办公室日常事务。
5.负责领导活动的安排和对外联络工作及接待上级领导机关和兄弟院校的领导来院检查工作及参观、学习、交流等活动和院内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工作。
6.负责全院行政公文、上级机关及相关单位来函、来文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催办、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密工作。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7.负责医院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对外开出介绍信、公函并随时做好登记。
8.做好医院打字室的相关工作:组织文件的打印、复印、装订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字迹清楚,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8. 负责全院重大事件及有关资料收集登记工作。
9.做好医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等。
10.做好医院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医院行政车辆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全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按要求于相应期限内统一归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长期或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 医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其它科室应设专(兼)职人员管理,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档案局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3.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4.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5.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十、综合档案借阅制度
1.查阅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2.查阅档案只限于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
3.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所借的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如需复制,要经档案室同意,重要内
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4.医院档案主要借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1.为加强医院保密工作,防治失、泄密时间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3)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和其他设计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4)职工的认识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各种规划、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5)院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6)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资料;
(7)医院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8)医院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医疗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9)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10)医院科研等资料
(11)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3.医院办公室是医院保密工作的只能管理部门,办公室制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4.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医院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的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5.保管秘密载体的工作人员一旦发现秘密级以上载体失控或丢、被窃,应在第一时间内 报告院保密领导小组。
6.医院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病案资料、科研资料或其他数据的,按医院有关科室的保密工作制定执行。
7.严格信息上网审批程序,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医院信息上网必须经由院领导或院领导指定的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
8.医院全体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医院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治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9.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职工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补记;
(2)补随便翻阅与己无关的文件,不拔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补该刊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达、发送机密事项。
10.医院各科室或职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治机密资料遗失。
11.机密文件、图纸、档案治疗要专人专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医院档案室和办公场所。
13.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对职工及时进行保密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14.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关的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犯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密、泄密十个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收发室工作制度
收发室是负责全院报刊、杂志等订阅、收发及各类邮品邮件收发工作的主要部门,是医院党政办公室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仔细地做好收发工作,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为加强对收发工作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院医护人员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贯彻执行上级邮政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擅离岗位。
2.杜绝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邮件丢失、损坏现象。
3.收发室是医院的窗口之一,收发人员应文明服务,有问必答,对查询邮件者应热情接待。
4.收发是收发室的主要职责,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地做好收发工作,尽量避免出现差错,及时将报刊、信件、邮件发放到各部门指定信箱,邮件及时送达相关人员办公室。
5.我院各科室、个人均可委托收发室订阅各种报刊、杂志。 凡委托收发室订阅报刊杂志的,由收发室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订阅后的收发工作。
6.收发室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不泄露、私藏、私拆他人信件、邮票。
7.工作中遇到突发或紧急事件须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
8.收发室人员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有事须向上级领导请假。
十三、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由院办主任派车,按顺序出车,不得无故不出车或私自借故出车。
2.车辆修理到医院指定修理厂家修理时,由司机本人填写车辆修理申报表,院办主任审核签字,批准后根据情况安排修理。
3.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报院办主任。
处理,确保车辆完好,提高出车率。
4.建立车辆各种表格(公里、安全、修理情况、车辆检查等),做好统计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完善车辆检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奖优,罚劣。
5.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和整洁,保证随车物品的完好,是否紧固和安全。
1.制度、操作常规变更立足于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实事求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制度、操作常规如有变更需求,科室报请医院职能部门同意,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由院长批准后执行。
3.变更程序:
(1)对现有制度、操作常规的自我完善和补充。
(2)对新出现的工作,需要制定新的制度或操作常规。
(3)将修改的或新制定的制度、操作常规提交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对其提出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完善。
(4)制度、操作常规变更后或新制定的,应当设置3~6个月试行期,经过可行性再评价后方可正式列入实施。
(5)制度、操作常规变更或新定后,文件上均标有本制度执行起止时间及批准人。
4.变更后的制度、操作常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与人员,在认真组织培训与学习的基础上再执行。
5.重大制度、操作常规变更要多部门做好协调,保持一致性,并向全院通报。
1.为使医院能够顺利渡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要有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运行体制,并纳入整个医院管理的体系中。
2.制定有各类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与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手册。
3.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系统的应急培训,定期演练要具有针对性。
4.建立统一的指挥体系来保证应急反应期间内部的协调以及内部与外部的协调,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5.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
6.建立对应急反应进行评估以及对医院整体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和脆弱性分析,并能把结果用于持续改进工作的机制。
7.建立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8.对各种人员如住院患者、门诊患者、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他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明确主持的职能部门。
十六、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守则
为加强职能科室的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以下守则:
1.牢固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经常深入业务科室调查了解情况,认真听取医护人员和病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对全院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情况了如指掌。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根据所担负的任务和职责范围,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提高办事效率。要坚守岗位,有事请假,杜绝空岗。作风严谨,杜绝疏漏。对职责范围内的例行工作要超前考虑,主动安排,按时完成。对一线科室提出的问题,要及时作出答复,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需要请示报告的一般不超过一天,领导研究决定后及时反馈到科室,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在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
4.对领导交办的任务,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中遇到困难,要主动想办法克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应主动提出辞职,听从组织另行安排。
5.围绕医院管理和发展建设,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6.科室内部要团结友爱,互相支持,科室之间要主动配合,上、下级之间要相互尊重。
7.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遇到超越自己权限或常规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领导和有关部门请示联系,然后再做答复。
8.担负后勤保障任务的工作人员,要及时下收上送,上门服务,维修排除故障,随叫随到,态度热情。技术工勤岗位人员,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避免差错,杜绝事故,使用户满意。
9.加强组织纪律性,模范遵守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树立全局观念,支持机构改革和精减,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提无理要求。
10.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廉政规定,秉公办事,勤政廉洁,不以权利谋私和损公肥私。
11.带头增强主人翁意识,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办事节俭,反对铺张浪费。
12.慎言守密,坚持党性原则,反对自由主义,不传播小道消息。
第二节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度
一、人力资源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副书记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做好医院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2.根据医院编制规定,按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根据岗位性质,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组织协调各部门员工调配,确保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进行。
3.按时完成各种人力资源报表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建立积累各种原始统计资料。
4.负责各类人员进出管理工作;负责员工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
5.负责员工考核、考勤、奖惩、工资、社会保险、用工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管理工作。
6.负责员工人事档案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8.人力资源科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工作谨慎。
二、人员招聘制度
为规范医院招聘人员工作管理,确保医院招聘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1.招聘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招聘员工工作,以医院补充符合条件合格的员工为目的。
2.招聘范围
原则上以录用各类正规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为主,对特殊人才,特殊引进。
3.招聘计划
医院根据发展需要制定年度期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计划。年度招聘计划由医务科、护理部年初提出用人计划,各分管系列领导签字后报至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根据定员计划,提出对学历、性别、专业的要求和招聘程序,并报主管领导审核后,由院长签批通过。临时招聘计划程序同上。
4.招聘方案
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制定详细的招聘方案,依据方案实施招聘。每次招聘方案应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制定。
5.招聘形式
(1)学校招聘
医院将拟录用人员条件以及应聘表、医院情况介绍、应聘注意事项和其他相关文件。提交给相关学校,或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医务科护理部直接去学校进行现场会招聘。内容包括:应聘表、医院情况介绍、应聘注意事项和其他相关文件。
(2)人才交流会与劳务市场招聘
医院临时招聘主要以人才交流会与劳务市场招聘为形式。提供的招聘表与上述相同。
(3)广告招聘
根据临床需要,为扩大医院招聘范围和招录高素质人才,可实施广告招聘的办法。明确医院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后,由人力资源部拟定招聘标准,经主管领导审核,院长签批,在本地有影响的广播电视、平面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广告,实施广告招聘。
(4)自我推荐
本人依据医院招聘条件和录用标准向医院提交申请,按招聘程序录用。
6.录用程序
(1)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求应聘者提交下述资料:① 应聘表;②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③原始学历和最终学历、学位证明及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人力资源科同相关科室按照招聘条件对个人资料初审整理,一般主要有以下几项:① 各种证件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② 年龄;③ 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需要;④个人经历;⑤对工作岗位的理解是否与医院要求相一致,对每个人的特长和不足进行充分的评价分析,做出初步选择意向后,报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
(3)笔试
大学应届和历届毕业生的考试内容一般为专业和综合考试。行政人员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应聘者考试内容一般为(写作和相关专业知识)。临时招聘的考试内容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4)面试
笔试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其人数不应少于5名。面试结果要集体决定。如院长不能出席面试,结果要报其批准方可生效。
(5)体检
对笔试、面试合格,报院委会研究通过者,进行体检,体检内容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公示
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汇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拟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7.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编制内人员按照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程序办理;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按调动程序办理。
招聘编制外人员按《兴安盟人民医院》相关手续办理。
(2)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级相关部门一同为新聘人员举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培训结束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3)试用期
应聘者按应聘岗位入职,职位有调整的在聘用通知书中注明,如有异议,协商解决。并按照指定时间报到上班。新职工报到后,需经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方可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试用期间,人力资源科和所属部门一同对新职工进行考核。
(4)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后,由所属科室出具半年工作考核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科根据所属科室考核情况报告,提出正式录用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院委会研究通过,签订正式录用合同。如不予正式录用,应向试用人员说明原因。
8.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严肃纪律,精心组织,增加透明度,理论考试、面试、体检由院纪检委全程监督。
9.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人事制度的管理,招聘工作要在医院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名单附后)。
10.实施
本制度从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起执行。具体实施部门为医院人力资源科。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人力资源科。
三、岗前教育制度
1.新录用、调换新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均应参加岗前教育。对新聘用的员工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调换新岗位人员培训时间为两天。未参加岗前教育者,一律不得上岗。
2.岗前教育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实施,医务科、护理部、纪检等相关职能科室配合,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3.新录用员工岗前教育的内容
(1)了解医院概况、文化建设,经营理念和管理体制;
(2)掌握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
(3)熟悉院内医德医风管理规定;
(4)熟练掌握岗位工作流程、规范与操作规程。
4.调换新岗位员工岗前教育的内容
(1)新岗位工作流程、规范与操作规程;
(2)新岗位工作职责及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
5.培训方法及考评
(1)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授课;
(2)参观院内主要的医疗科室和大型医疗设备;
(3)组织座谈、讨论及总结;
(4)岗前培训教育成绩与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相结合;
(5)岗前培训结束,有相关部门对其学习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估;
(6)未参加集中教育员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经相关部门考试和考核。
四、员工调动(配)制度
1.调入
(1)调入者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或职工调动的条件。
(2)申请调入者必须向人力资源科提交其本人有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备案)及学习、工作履历等,由人力资源科根据条件和要求,会同有关科室,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向调出方协商借阅档案。符合拟调入条件的,由调入科室的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进行业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体检后报院委会决定是否调入。如为引进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提请院委会研究决定。
(3)需要重新建立档案者,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
2.调出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分管院长同意,院长批准,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办理手续。调出人员在未接到正式调离通知前仍应坚持原岗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3.院内调配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各种原因调整岗位,如为本科室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由其分管院长具体安排,报人力资源科备案;如为其他科室之间调整工作岗位的,由院委会决定,人力资源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年度考核制度
1.年度考核是员工晋升、聘任、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兴安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年度考核。
2.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3.医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纪检委、人力资源科、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等负责人组成,人力资源科为考核小组常设机构,纪检委派员参与整个考核过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职工考核等次并报院委会最终确认。
4.年度考核的分类、内容和程序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年度考核结果将存入个人档案。
六、人员准入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走向规范化,提高人员基本素质,保证医院的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兴安盟劳务用工条例》、兴安盟卫生局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1.凡在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正规学历,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经过五年医师规范化培